有關本局辦理「新北市106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初階、進階研習及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施計畫」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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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局辦理「新北市106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初階、進階研習及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施計畫」案,請查照。

說明: 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」、教育部106年10月1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60145968號函及「新北市106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」辦理。 二、本案係為提供本市教師具備專業回饋相關知能,藉由同儕視導等方式達到專業成長之目的,爰依教育部相關規定,籌劃辦理旨揭研習。 三、旨揭初階研習即將辦理完畢,為使學校教師具備專業回饋相關知能,本局將加開初階實體研習場次,倘貴校或聯合鄰近學校需求教師達50人以上(每場次至多以60人為原則),請於106年12月26日前線上填報「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實體研習加開場次調查表」(https://goo.gl/forms/L4yIR9Xtm378j7wE2)申請寒假期間加開場次,本局將俟彙整後另函核定。 四、檢附「新北市106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初階、進階培訓及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施計畫」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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